北京機械加工廠機械加工切削件要求
北京機械加工廠機械加工切削件要求:
一、滾壓精加工的表面,滾壓后不得有脫皮現象;
二、精加工后的零件擺放時不允許直接放置在地面之上,應該采取必要的支撐與保護措施,加工面不允許有銹蛀和影響性能、使用壽命和外觀的磕碰、劃傷等缺陷;
三、加工的螺紋表面不允許出現黑皮、磕碰、亂扣與毛刺等缺陷;
四、零件應按照工序檢查、驗收,在前道工序檢查合格之后才能夠轉入下一道加工工序;
五、最終工序熱處理后的零件,表面不得有氧化皮,經過精加工的配合面、齒面不應有退火;
六、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許有毛刺。







